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认定申报材料整理如下:
(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由申报企业线上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二)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由申报企业下载填写电子版刻光盘报送);
(三)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由复核企业线上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四)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由复核企业下载填写电子版刻光盘报送);
(五)佐证材料(申报和复核企业需按要求在系统上传,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19年、2020年、2021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需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材料;
7.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2020年、2021年证明材料;(企业可自证)
8.拥有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9.近2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附注中对研发投入的说明或研发费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的认定;
10.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1.上年度营收5000万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融资佐证,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
12.知识产权证书;
1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佐证材料(非必须);
14.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非必须);
15.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说明材料;
16.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说明材料;
17.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证明(深圳信用网自行打印);
18.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例如标准起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等)。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对所需文字材料、佐证材料等使企业在申报工作量大,需要企业提前进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