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20年第七和2022年第三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
请公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1、资金收据;
2、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示名单中备注需补交资料的,需将补交资料盖公司公章后,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10月26日前邮寄至成果转化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