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于2022年7月7日起实施《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其中对创新企业成长计划类进行政策扶持。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次申请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的国*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
三、对获得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
四、对国际标准、国*标准、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
五、对获得国*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六、对获得国、省、市专利奖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七、对龙岗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30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全面优化创新资源布局、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发展实施细则,更好支撑龙岗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创新企业成长计划等进行专项资金支持,对于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项目进行政策扶持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