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企业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2023年6月20日
第二批时间2023年7月20日
第三批时间2023年8月20日
(二)预评审受理截止时间
第一批2023年7月6日
第二批2023年8月6日
第三批2023年9月6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2021年、2022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完整。注意单位信息中的主管单位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更改,否则无法完成申报。申报程序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