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相关规定,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请上述创新型和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认定的最高层级,按时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工作,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区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