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政府资助项目、专利申请、人才认定购房补贴、贷款贴息、贯标等政府补贴项目申报!

  • 高新企业认定
  •  技术改造
  •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政府补贴项目

2018年宝安区信息化项目配套奖励申报

  为促进宝安区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8年宝安区信息化项目配套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标准

  (一)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二)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对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已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30万元奖励的,追加奖励20万元);

  (三)对获得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资助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二、申报补贴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企业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规模未达到纳统要求的除外);

  (三)企业已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或已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或者建设项目上两年度内已获得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项目资助且资助经费已经到账。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由市场监管部门最近6个月内出具的包括股东构成、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的信用询单(可网上打印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项目立项资助文件及财政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四、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31日18:0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2日

下一条:2019年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申报
为您推荐
高新企业认定| 政府补贴项目| 标准服务| 技术改造| 专精特新认定| 资讯通知| 联系我们|
扫描微信,掌握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