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通知
为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19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工作通知。
1、高企奖励资助标准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高企奖励申报条件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未获得过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截至企业申报时,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高企奖励申报网址
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需先登录龙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请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并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申报时需对应各项目的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提交申请材料。
4、高企申请受理时间
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