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申报项目现场审核工作,为体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公平性、规范性、科学性,我局拟在近一个月内(包含节假日)开展企业研发投入项目现场审核工作。为确保资助资金审核的准确性,请各单位予以支持配合。本次开展现场审核的单位主要由我局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现场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前准备好申报项目的佐证材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加计扣除报告(若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汇算清缴);
(三)研发费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电子档);
(四)2018年度研发费用辅助明细台账(excel电子版)及记账凭证;
(五)2018年度全部研发人员名单(电子档)+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2018年度研发人员社保费查询单(excel电子档)、公积金缴费明细(excel电子档)、个税申报表(excel电子档)及劳动合同(外聘劳务人员请提供人员清单电子档);
(七)2018年度研发直接投入相关明细材料;
(八)研发仪器、设备清单(固定资产清单电子档)及相应折旧明细账;
(九)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软件、非专利技术的摊销明细(电子档);
(十)如属委托开发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对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受托方加盖公章);
(十一)发生在境外的研发费用情况说明;
(十二)研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的说明;
(十三)审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备注:1.研发费用辅助台账要与研发费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保持一致;
2.未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的请及时联系我局。
二、积极配合我局派出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做好审核工作。
三、在审核金额无误后,提供企业公章盖章确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0月15日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光明区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申报项目现场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