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高新技术企业企审工作结束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创委”)已于9月底左右开放评审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评审结果。为妥善做好我区评审结果公布后复议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复议对象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高企评审分数不到70分,但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可递交申诉材料至我局统一收集,进行复议资格筛选。
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出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评审结果改变的;
2、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3、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其他优先推荐的企业包括:拥有近三年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与国家级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等(注:我局将根据上级要求的复议指标,经遴选后上报)。
二、复议资格筛选所需材料
符合复议标准且有意愿申诉的企业请尽快报名并准备如下材料:(已提交且材料不齐全的企业,须按照本通知内容补交相关材料。)
1、1-2页复议申请书(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如是重新认定的国高企业,须附上国高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近三年以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盖公章);
3、自行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携带原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的申请书)、可加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盖公章)。
三、复议资格筛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依南山科技创新局通知为准
地点: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A15窗口(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B座3楼)。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为首次认定为20万元,重新认定为10万元。对已迁出深圳的企业,奖补资金不再发放,已搬出南山区但未迁出深圳的企业,奖补资金仍有南山去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