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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转发广东省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通知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3)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申请的企业如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以及与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不予推荐。

  三、企业的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报送。按照(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列明的申报材料,在 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动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并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办法》规定的标准、严格审核,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初审核实同意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附上现场调研企业的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 3)、企业纸质材料(企业申请书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科)。

  相关附件到官网下载: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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