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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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项目

深圳市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深圳市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资助,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示范等。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与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08年7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修正;

(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

(三)《深圳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市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33号;

(九)《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十)《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97号;

(十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使用单位为两家及两家以上的,申请单位应与每一家使用单位分别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

(二)示范范围: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

(三)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本单位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与申请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四)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当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经验。

(五)该计划属于竞争类计划。竞争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计划(孔雀团队、技术创新资助、创业资助)、创客计划(创客创业资助、个人创客)等。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已承担2017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不得申报。

2. 申报单位为企业且为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或2016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已承担2017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3. 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17年度竞争类项目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4. 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且为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其项目组成员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17年度竞争项目1项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六)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同一项目”是指经我委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

(七)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

(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八)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示范项目的建设方式、总投资概算、技术方案、商业运营模式等);

(十)申请单位与每一家科技成果使用单位签订的《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示范项目的科技查新报告(一年以内);

(十二)其他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六、申请表格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第一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3月20日- 4月10日

第一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20日- 4月13日

第二批网上填报受理时间:6月20日- 7月20日

第二批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20日- 7月24日

科技应用示范项目附件1:

0088:区域创伤急救精准诊断系统平台应用示范
0087:典型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0086:步态肌电质量测评技术在腰椎疾病康复治疗上的应用示范
0085:基于功能社区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应用示范
0084:市政固废热水解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0083:肿瘤高通量测序基因检测诊疗的应用示范
0082:城市智能化供水管理技术应用示范
0081:地贫基因检测技术在新生儿中的应用示范
0080:港工饰面混凝土复合体耐久性的应用示范
0079:文化建筑声学光电可调系统融合集成应用示范
0078:高性能低功耗微型电源核心芯片应用示范
0077:特定场地无人驾驶公交车应用示范
0076:基于北斗智能印章管理终端系统的应用示范
0075:基于3D打印技术的创做教育平台应用示范
0074:超融合架构一体机应用示范
0073:基于云计算面向养老的O2O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
0072:骚扰电话大数据分析平台应用示范
0071:智慧云能源监测管理平台应用示范
0070:标准化作业监控系统应用示范
0069:节能环保型后压式智能环卫车应用示范
0068:支持高性能快速充电终端设备的应用示范
0067:虚拟现实(VR)体感交互技术在急救培训与安全教育中的应用示范
0066:基于物联网的地质临灾实时预警预报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示范
0065:石墨烯供暖系统的应用示范
0064: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个性化学习效果评测系统平台应用示范
0063:光控过零触发双向可控硅芯片应用示范
0062:基于强化迁移学习的IT运维人效提升系统应用示范
0061:智慧经服平台应用示范项目
0060: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系统的应用示范
0059:基于可穿戴技术的运动健康衫
0058:基于硬件安全的商显系统应用示范
0057:基于人工智能的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平台应用示范
0056:面向地铁列车的智能WiFi定位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
0055:数字化钣金加工设计智慧生产一体化数字平台应用示范
0054:面向公交行业服务的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应用示范
0053:核电系统防辐射压力容器用智能复合材料的应用示范
0052:广电虚拟现实内容播发平台应用示范
0051:数字电视终端浪涌抗扰度可靠性提升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0050:基于北斗短报文的地质临灾实时预警预报GIS应用示范
0049:基于超融合架构数据中心的应用示范
0048:面向海绵城市地下管网系统的机器人应用示范
0047:基于RFID电子车牌的系统实现核心设备技术研发及城市级应用示范
0046:高光谱成像技术在刑侦物证领域的应用示范
0045:双复眼透镜组照明微型投影光机应用示范
0044: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应用示范
0043: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应用示范
0042:全闪存阵列存储管理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0041:高频低损耗合金软磁材料在光伏逆变器中的应用示范
0040:基于裸眼3D技术的高清显示材料的应用示范
0039:DirectX与OpenGL指令的网络传输及 转换的应用示范
0038:造纸污泥基新型高效有机高分子絮凝剂的应用示范
0037:混响室射频空口性能自动化测试系统的应用示范
0036:基于光通信的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的应用示范
0035:新一代应急指挥通信平台应用示范
0034:新型防伪追溯标识及追溯系统应用示范
0033:城际客流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应用示范
003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设计和建造技术应用示范
0031:水面无人机器在海洋智能网格化管理中的应用示范
0030:基于AI的数据中心自动化运维软件应用示范
0029:高容高速存取款一体机在智慧银行中的应用示范
0028:公共交通客流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应用示范
0027:物联网智慧农作物生产云管理平台应用示范
0026: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的应用示范
0025:智控太阳能LED灯在蔬菜种植中的应用示范
0024:半导体微细丝动态键合拉力检测系统应用示范
0023:世界DDoS僵尸网络态势感知平台应用示范
0022:应用大数据主动巡检的消防远程监控平台应用示范
0021:基于大数据的劳资纠纷预警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0020:微间距LED芯片分类及包装设备应用示范
0019:钢筋连接螺纹全自动生产线应用示范
0018:基于云平台的智能终端智能化测试系统研究与应用
0017: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服务云平台在社康医院的应用示范
0016:基于可见光通信的定位技术在室内停车场的应用示范
0015:面向农村的移动终端云平台管理系统应用示范
0014: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家庭智控系统应用示范
0013:纯电动机场摆渡车应用示范
0012:基于VR+LED微间距技术的人屏互动智能显示系统应用示范
0011:超融合存储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
0010:基于SM1国密算法的核设施出入控制的应用示范
0009:高清智能运算中心应用系统
0008:穿戴式设备在独居老人防跌倒中的应用示范
0007:新能源充电桩及分时租赁运营管理平台应用示范
0006:列车无人驾驶控制系统应用示范
0005:VR在智慧水务中的应用
0004:大型户外空间空气净化设备应用示范
0003:新能源微电网系统
0002:城市台融合媒体智能大数据分析及运营云平台应用示范
0001:多WAN无线高速高稳定智能行为管理企业级路由的应用示范
七、决定机关
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由市科技创新委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审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八、审批程序
项目征集——项目发布——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均按相关规定拨付经费)——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经费。

八、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处室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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