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批拟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为推动力企业可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走自主创新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刺激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的力度以促进创新能力,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规〔2009〕1号)的相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2018年第三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组织了专家评审,共210家企业获通过,拟认定为2018年第三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布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007室。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知识产权归属明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实用新型2件以上。
(三)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2%,研发人员达到10%。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五)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六)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七)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递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申报深圳市高新企业的具体条件及奖励登录高新企业认定网:http://www.hyiprs.com/content/?457.html